儘管身體還沒完全康復,但緹依還是必須在兩國會議前提出他對這起外交事件的解決建議,再交由西方城高層審核,並在正式展開談判的前一天再進行所有事項的最終確認。

菲伊斯到現在還記得,當風侍提出「同時擔任兩國官員」的方案時,在場包括少帝、那爾西及鬼牌劍衛等一行人全都露出了程度不一的震驚神情──奧吉薩例外,果然看遍了大風大浪的人就是不一樣。

『你在發什麼瘋!這種事情你以為有這麼容易嗎!』

『夜止的國務有這麼簡單、簡單到你可以同時應付兩國嗎?』

『風侍,你不要衝動,這種事情還是多考慮一下比較好……』

菲伊斯可以理解大家反對的理由,當然他也不贊成這個提議,不過他反對的原因跟其他人不太一樣。

『王子殿下,你這樣會很累的,就算以你的能力應付得來,可是你也只有一個身體啊!兩國跑怎麼說都……』

『需要我證明的話盡管提出,質疑的話就不必了。』

風侍丟下一句話,接著就跟那爾西、少帝和伊耶一起進去了那爾西的辦公室。他們四人到底在裡頭做了什麼菲伊斯不知道,不過他對自己的搭檔倒是很有自信,估計不管鬼牌劍衛或那爾西出什麼樣的難題應該都難不倒對方──至於少帝多半是擔任見證人吧,畢竟他平常也很少碰公文……

果不其然,四人很快就出來了,而且其中三人的臉色都莫名地詭異。

結果當然就是依照風侍的意思,由風侍這邊先擬定一份在兩國工作的職務說明書,交代一下權責分工和權利義務後,同樣交給西方城先審核確認,確認後才能在談判上正式提出。

不過,職務說明書歸職務說明書,風侍還擬了一份權利要求書,是針對個人部份提出的補償;補償這半年來他在東方城遭受到的種種對待及精神損失。這部份他們就不多干涉,由風侍自行擬好後交給五侍即可,這是東方城五侍之間的私事,西方城不便插手。

老實說,菲伊斯對這份權利要求書的好奇心遠大於職務說明書──王子殿下這半年來除了魔法和記憶被封印外,其他地方好像也還好,五侍也滿照顧他的不是嗎?到底想提出什麼要求啊?

當第四天上午菲伊斯跑去風侍客房、發現對方正在桌前寫公文時,他還是忍不住提出了這項疑問,搭檔也難得地沒拒絕他,大大方方地把手上正在寫的東西遞到他面前。

 

第一條,除非有特殊活動或特殊理由,否則本人在幻世的居處和通行自由不受限制,文書或通訊往來可透過魔法或術法、符咒來進行。

第二條,除非有特殊、可說服本人之理由,否則不得派人對本人進行追蹤或跟蹤等行徑,本人享有絕對的人身自由,不受任何人的拘束。

第三條,本人不隸屬東西方城任一國,除緊急事件外,本人有權不聽從國主或少帝陛下的命令。

第四條,本人因同時擔任兩國高層人員,每月應有十二天的時間空出以利進行兩國外交與民間交流的任務,因此批改公文數應限制在……另外薪俸應……

第五條、第六條、第七條……

 

菲伊斯目瞪口呆地盯著搭檔洋洋灑灑列出的九條條款,內容讓他嘆服不已……這完全只有王子殿下才提得出來吧?

「你訂的這些條款也太超過了吧,這樣五侍會同意嗎?」

「他們沒有不同意的理由,就算不同意,我也會讓他們同意。」

菲伊斯望著青年的笑容,不自覺地抖了一下,又低頭重新檢視了一下條約內容,越看越想搖頭:

「就算夜止真的很需要你,你訂的這些條款也實在……其他侍大人真的不會生氣嗎?雖然是五侍有錯在先,可是你訂出這樣的條款,日後跟他們相處不會心存芥蒂嗎?」

「那些事情全都不會發生,你不必擔心。」

兩人討論了一段時間──正確的說法是菲伊斯提出意見後再被緹依一一推翻──菲伊斯最後還是敗在緹依的口才之下,只好摸摸鼻子,嘆了口氣:「好啦,既然你都這樣說了,那就先這樣吧。你的傷也還沒完全好,早點休息吧。」

緹依目送著某人離開的背影,直到門完全闔上後,他細長的手指往條約文字上輕輕一抹──最後一行隱形文字這才浮現:

 

第十條,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出手傷害本人的搭檔,無論直接或間接,否則將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。

 

巨大的代價,例如毀掉一國的宮殿或對五侍任一人出手,他相信之前他在神王殿的作為已經足夠說明自己有能力辦到這件事。

絕對、不允許。

前面的條款都可以有例外,只有第十條,他絕對不允許有任何的模糊地帶!

這個秘密協議最後當然也被列為正式條款之一,只是某人一直不知情,直到某次違侍無意間說溜嘴,某人才知道的。

不過,那也是很久以後的事了。

 

arrow
arrow

    夜無月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